2020年3月5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印發(fā)《關于加強設計階段落實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通知 ,內容強調:
土地出讓公告注明“受讓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但未明確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要求的,受讓人應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對達不到裝配式建筑設計深度、或其裝配率計算、裝配式建筑預評價不符合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的項目,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要求設計單位降低裝配式建筑的比例和技術要求。
關于加強設計階段落實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
一、《實施意見》發(fā)布以來新立項的政府投資大中型項目應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招拍掛出讓條件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的建設項目應按合同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其中土地出讓公告注明“受讓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但未明確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要求的,受讓人應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的建筑工程應符合國家或省現(xiàn)行的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要求。
二、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發(fā)展裝配式建筑的有關工作要求委托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設計,在設計合同中明確裝配式建筑設計的具體要求,并給予合理的設計周期。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要求設計單位降低裝配式建筑的比例和技術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按照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要求,開展裝配式建筑設計工作,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專篇。設計單位不得擅自變更經審查合格的裝配式建筑設計文件,確需變更的,變更后不得降低裝配式建筑實施標準,并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送施工圖審查機構重新進行審查。
四、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把施工圖審查質量關,對需實施裝配式建筑的工程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等國家或省現(xiàn)行工程建設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裝配式建筑的設計內容進行審查,核實項目裝配率計算及落實預評價專家審查意見情況。對達不到裝配式建筑設計深度、或其裝配率計算、裝配式建筑預評價不符合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的項目,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五、各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重視程度,努力提高裝配式建筑質量,并落實以下工作要求:
1.在方案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要求設計單位按照國家或省現(xiàn)行的《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以及國家、省、市現(xiàn)行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計,應當從該階段起搭建建筑信息模型。方案設計文件應當對實施裝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積、結構類型和裝配率等內容進行說明。
2.在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編制裝配式建筑項目裝配率計算書。依法應當進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項目,應當完成專項審查。
3.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編制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方案。設計單位應當將裝配式建筑內容落實到各專業(yè)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中。設計圖紙需用不同圖例注明預制構件的種類,標示預制構件的位置,列明所用預制構件的清單表等。
4.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時,應當明確將裝配率作為審查內容,確保審查資料與預評價資料的一致性。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本通知第四條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相關內容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才能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和審查報告中注明“本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符合國家或廣東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要求”的字樣。
六、市區(qū)住建部門應加強裝配式建筑設計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對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督促建設、設計單位進行整改,確保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有效貫徹落實。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將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未嚴格執(zhí)行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審圖機構等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據(jù)《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建規(guī)字〔2019〕16號)作進一步處理。